世界银行《税收征管创新》 第5、7章
2022-10-28 18:18:06
长期以来,税收改革举措一直寻求扩大对中小微企业(中小企业)的征税。在大多数中低收入国家,小企业占企业的大多数。小企业在国内生产总值(GDP)中占有很大份额,创造的就业机会至少和大企业一样多——事实上,往往更多。然而,小企业也常常未登记或不遵守税法(阿亚加里(Ayyagari)、德米尔古克-肯特(Demirgüç-Kunt)和马克西莫维奇(Maksimovic),2011年;本杰明(Benjamin)和姆巴耶(Mbaye),2012年;库马尔(Kumar),2017年;佩奇(Page)和苏德邦(Söderbom),2015年)。
本章详细介绍了对中小微企业的征税。本章没有侧重于所得税等具体的税收手段,而是列举了不同税收手段的示例,以说明对中小企业征税的一些障碍,以及为应对这些挑战而提出的改革。与第4章中针对企业纳税大户的定义一样,由于中小企业存在很大差异,没有具体对中小企业进行定义。中小企业不仅在部门和行业方面不同,在经济行为、盈利能力或发展潜力方面也不同(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,2015年)。由于本研究借鉴了现有文献,本研究依赖于文献中的定义。
在低收入国家,由于许多或大多数中小企业在某种程度上均为非正式企业,对中小企业征税往往与对非正式企业征税的目标重叠。尽管各国政府通常呼吁加大对非正式企业征税的力度,但使用非正式企业这一术语可能会将不同的企业群体混为一谈。在最好的情况下,没有好处,在最坏的情况下,如果导致在需要更有针对性的方法时采取一刀切的方法,可能会适得其反。因此,理解非正式的不同种类很重要,而不是将非正式视为一个统一的类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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