数字经济遇上“灵活用工”——变量下的融合与创新
2024-04-09 17:08:30
过去几年,随着大数据、人工智能、云计算等新技术在我国广泛应用,城市数字化、企业智慧化和人民生活服务智能化的需求愈演愈烈,人口红利的削减,叠加经济下行的压力,以互联网平台为代表的新模式、新业态对我国就业增长贡献愈发突出,各行各业诞生出新的就业形态——灵活用工。
中央及地方发布多项政策为灵活用工这种新业态提供支持和引导,鼓励用数字化手段全方位保障灵活用工模式。有关灵活用工的新闻随处可见,似乎大家都沉浸在灵活用工的研究和倡导中,灵工经济已然成为当前市场关注的热点之一。
2020年两会期间,习近平总书记指出“新就业形态”为疫后生活做出了重要贡献。截至2022年“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”已连续五年进入政府工作报告。
2020年7月国务院发布《关于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意见》,支持发展新就业形态,优化自主创业环境及加大对灵活就业保障支持。
2021年3月《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》推进平台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,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就业和社保线上服务。
2021年《政府工作报告》中强调“要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,加快推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”,体现了国家对于新就业形态发展的重视。
2021年7月人社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《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》,高度肯定了平台经济在创造就业机会方面的作用, 同时提出劳动者权益保障方面仍面临着新情况与新问题。
2022年7月《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》指出强化零工快速对接服务,建立零工“即时快招”服务模式,促进供需匹配对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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